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7-12浏览次数:880

  接江苏省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总结五年多来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好做法好经验,评选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的优秀论文、专著,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决定开展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评选活动。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参评的组织工作,每校论文限报1篇、专著限报1本,并于8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寄送省研究会秘书处。省研究会将组织专家从中遴选推荐8篇论文、2本专著参加全国研究会评选。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自2004年9月至2010年6月所撰写的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专著,可参加评选:
  1.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发表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调研报告;
  2.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委托并采用的调研报告;
  3.正式出版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著;
  4.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年会、学术研讨会或专题论坛上入选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
  5.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系列丛书不得整体参评,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不参评;已获全国性奖励的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不参评。
  6.2004年9月以后获校级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奖且在申报时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视为自动申报,不再另行申报(获奖后又公开发表的论文需重新申报)。
  二、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创新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4.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
  参评论文每篇一般在六千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地点
  1. 所有申报的论文、专著电子稿请在7月21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Email:xc@njupt.edu.cn;邮件主题注明(论文或专著)标题-作者姓名-单位-手机;
  2. 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原件请在7月22日9:00—16:00报送三牌楼校区办公北楼101室。
  3、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韩树海,联系电话1895189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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