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张丰发布时间:2014-11-03浏览次数:69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胜利闭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江苏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决定在全校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
  二、学习安排
  1、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并邀请专家举行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扩大学习会。
  2、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组织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
  3、各教工党支部由所在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围绕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活动。
  4、学生党员学习活动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安排,学生党支部负责实施。
  三、学习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认真学,要确保学习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
  2、要通过各种形式,在全校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学校在依法治校和法治教育工作方面的有关措施,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3、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校纪校规要求。
  4、学生党员的学习活动要充分结合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结合起来,既要学习有关文件内容,也要结合开展生动活泼的学生活动,如主题班会、讨论会、演讲、讲座等。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将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及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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