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辉煌40年,放飞我的梦”优秀 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张丰发布时间:2018-07-25浏览次数:517

关于开展“辉煌40年,放飞我的梦”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有关部门: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用文艺的形式传播正能量,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文艺作品,提高栖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辉煌40年,放飞我的梦”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辉煌40年,放飞我的梦”

  二、征稿时间

  2018年7月20日—10月20日。

  三、作品要求

  1.突出重点:作品要突出“辉煌40年,放飞我的梦”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正面,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唱祖国大好河山,展示栖霞美丽风光、人文历史、巨大变化、地域特色、安居乐业、行业成果,讲好栖霞故事等创作文艺作品。

  2.作品形式:摄影、美术、书法、文学、音乐、舞蹈、曲艺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树立精品意识,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提倡短小精悍的优秀文艺作品。其中,文学作品每件2000字以内,音乐作品每件谱面2面以内。

  3.请将作品以电子稿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hssn2018@163.com,不收纸质稿件,不需要报送视频、音频。请附作者真实姓名、身份、单位、手机号码、邮政编码、通讯地址等信息。联系人:区委宣传部陈丽君,电话:85664204。

  四、注意事项

  1.入选的部分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同时用于网上传播及各类公益宣传活动,无需经作者授权,不另行支付酬金。

  2.街道工委报送不少于10件作品(重在质量,不求数量);个人报送不超过8件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区属各党(工)委、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供者承担。凡投稿均表示同意上述规定。


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宣传部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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