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发[2014]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南京邮电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围绕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各种问题展开。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路线、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大学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共青团工作等内容。课题内容应当着重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申报者可参照《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也可就上述方面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自行提出研究项目。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人员;
2、申报人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身体状况应能适合本课题的研究;
3、每个项目申报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
4、青年项目主要面向35周岁以下的学、团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初、中级职称行政、教辅人员。
(二)项目参与人条件:
1、每个项目的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
2、每一位项目参与者最多只能同时参与3项项目申报(含已经参与或自己主持的在研项目)。
(三)属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承担往年校级思政项目尚未结题;
2、承担各级各类纵向同类内容项目尚未结题;
3、正高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三、立项与管理
1、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采用课题主持人自行申报、校外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立项项目。申报项目一经专家评审通过,即作为校级规划项目纳入学校科研项目并由社科处统一编号,由党委宣传部、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进行管理。
2、一般项目研究经费0.8万元,青年项目研究经费0.4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拨款,由项目主持人按经费开支计划掌握使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
3、立项项目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到期结项时需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到期不能完成者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予以撤项并追缴所拨经费。
4、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论文,其中应有1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青年项目至少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才能申请结题。结题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主持人,作者单位必须为南京邮电大学,发表文章要标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5、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原则上按照本人申报意愿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后认为论证充分、有研究价值潜力的青年项目,在征求本人意见后,可提升为一般项目。
6、目前尚未结题的原南京邮电大学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和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仍然按照当时立项时的要求结题。
四、申报组织工作
1、各学院、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评审意见填入《南京邮电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书》。
2、2014年4月25日前,各单位将填写好的《申报书》(一式3份)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申报书》和汇总表请到宣传部网站“重要文件”下载专区下载)由专人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
3、党委宣传部将于2014年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宣传部网站公布评审结果。
联系人: 张 涛 电话:85866233 邮箱:xc@njupt.edu.cn
材料报送地点:党委宣传部(仙林校区行政北楼104室)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按时组织完成申报工作。过期未申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课题申报。
附件: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4日